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为两类矿产设立矿业权
2025-09-14 来源:中国黄金报 作者: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在耕地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寻求精准平衡的重要举措,既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这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 “生命线”,又充分考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体现了“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的科学治理思路。
《办法》在矿业权管理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允许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为两类矿产设立矿业权:一类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明确的战略性矿产,这类矿产是保障国家产业安全、能源安全的关键资源,其合理开发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类是地热、矿泉水等非战略性矿产,且明确要求此类矿产开发不得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 这一区分管理的方式,既确保了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有序勘探开发,又通过 “不损毁农田” 的硬性约束,最大限度保护了耕地生产功能,避免资源开发与农田保护出现直接冲突,实现了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与粮食安全的协同推进。
与此同时,《办法》也充分兼顾了政策实施的连续性与公平性,对历史遗留的矿业权问题作出妥善安排。明确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设立的非战略性矿产矿业权,允许在原矿业权范围内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对于已取得探矿权并申请转为采矿权的,在落实保护性开采措施的前提下,允许采取井下方式开采。 这一规定既尊重了前期合法矿业权人的权益,避免因政策调整导致合理投资受损,又通过 “原范围”“保护性措施”“井下开采” 等限定条件,严格管控矿业活动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防止出现无序开采、破坏耕地的情况,为历史矿业权的规范延续提供了清晰路径,也为后续矿产资源开发与农田保护的协同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