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有23家教培机构因涉嫌“恶意闭店”被立案调查!
2025-05-30    来源:云教育评论     作者:

202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生效。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预付式消费的全国性司法解释,而教培行业被列为重点监管领域。


新规实施一周,一组数据敲响警钟:

  • 司法解释实施首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23家因涉嫌“恶意闭店”被立案调查;

  • 某连锁美术机构因未接入预付费监管平台,5月3日被家长集体起诉,面临超300万元三倍赔偿风险;

  • 无锡某商场因未核验租户资质,连带赔偿家长损失14.8万元。

新规还以三倍惩罚性赔偿+信用惩戒+刑事追责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彻底堵死“职业闭店人”的跑路套路,更将合规压力直接传导至机构法定代表人、股东乃至场地出租方。

新规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司法实践,为教培行业的经营行为画出“红线”,也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规范,为促进教培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01        

司法解释核心条款解读

1、合同条款有新认定  霸王条款全面作废

条款内容(《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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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解释》第九条明确了合同中“不退费”“限制转卡”“单方涨价”等条款无效。因此,法院可直接认定此类条款违法,消费者可主张全额退款;若涉及欺诈(如虚假宣传“包过名校”),还需额外支付3倍赔偿。

判例警示:

北京石景山编程培训欺诈案“退一赔三”

2025年3月,北京石景山区某编程培训机构因虚假宣传和合同违规被法院判决退一赔三。该机构在招生宣传中虚构“升学率98%”承诺,并与学员签订含“课程开课不退费”条款的合同,诱导消费者缴纳学费及工具费共计5.8万元。石景山法院最终判决,要求机构全额退还5.8万元学费,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17.4万元。该案主审法官特别指出,新规实施后对“霸王条款”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要求经营者对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否则直接认定无效。

2、经营擅自单方变更   家长有权随时退费

条款内容(《解释》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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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该条款明确机构迁址造成不便、未经同意转让合同义务,消费者可解除合同,赋予消费者主动解约权。规定意在有效遏制了预付式消费领域“任性违约”乱象,平衡了经营者商业自由与消费者信赖利益保护的关系。

判例警示:

重庆某轮滑培训机构迁址案

2024年3月,罗女士为儿子报名某轮滑培训机构年卡课程,约定上课地点为A商场。合同签订后,机构未经协商擅自将培训地点迁至B商场,导致罗女士接送孩子的通勤时间显著增加。罗女士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法院认为,轮滑培训具有连续性和人身依附性,迁址行为显著增加消费者履约成本,符合《解释》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变更经营场所造成明显不便”。因机构已提供6次课程服务,法院判决按比例退还剩余费用4296.93元

3、七日无理由可退费  例外情形有新规范

条款内容(《解释》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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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该条款明确消费者付款后7日内可无理由退本金,但从经营者处或其他经营者处已体验过相同服务的除外(如重复购买同款课程)。该条规定旨在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信息不对称问题。预付式消费方式,由于服务分次提供,消费者往往在签约时无法充分了解服务内容或质量,因此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但是,如果消费者在付款前在本处或它处已体验过相同服务,可不受付款后7日内可无理由退本金的保护。这一规定有效的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判例警示:

判例一:南京家长李某获全额退款(支持退款)

南京家长李某报名某编程课程,支付学费2.3万元。次日,李某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但机构以“超过24小时”为由拒绝。法院审理发现,李某未实际接受任何课程服务,且机构未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七日无理由退款权。法院认为,李某未体验课程,信息不对称问题仍存在,且机构未履行“显著提示例外情形”的义务,故判决全额退款。

判例二:杭州家长王某被驳回退款(例外情形)

杭州家长王某于2025年4月续费某编程课,此前已试听同课程并完成基础阶段学习。续费后次日,王某要求退款,但法院认定其“已通过试听充分了解课程内容”,无权主张七日无理由退款。法院指出王某在订立合同时已从同一机构获得过相同服务(试听课程),且试听内容与正式课程核心模块一致(如编程逻辑、教学方式),故其不再享有“冷静期”保护。机构提交了王某试听签到记录、课程内容对比表等证据,证明其已实质性体验服务。

      02        

经营责任边界与刑事风险警示

4、扩展连带责任主体  总部商场法定被追责

条款内容(《解释》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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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这条规定突破传统责任边界,明确两类主体需承担连带责任。

品牌特许方:若总部允许加盟店使用品牌但未履行监管义务(如未审核加盟店资质、纵容违规发卡),消费者可要求总部退费。例如某连锁书法机构默许加盟店收取高额预付款后跑路,总部需承担兑付责任。

场地出租方:商场、写字楼等出租方若未尽到租户资质形式审查义务(如未核查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某商场因未核验租户资质,被判对消费者损失承担20%连带责任。

5、恶意转移资产入刑  跑路老板最高判7年

条款内容(《解释》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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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在预付式消费领域,明确了经营者恶意转移资产、虚假清算将面临刑事追责,需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信用惩戒+财产查封的情形。这一规范主要是针对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领域,尤其是通过“跑路前促销—变更法人—虚假清算—注销公司”套路的职业化闭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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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警示:

判例一:宁波郑某顺“虚假促销闭店”案

郑某顺团队通过虚假宣传“充值返现”“周年庆抽奖”等噱头,诱骗消费者向某摄影店预付高额费用,累计骗取146万元。团队在收款后迅速关店失联,并通过虚假清算报告转移资金至个人账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主犯郑某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其余成员根据参与程度分别获刑,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退赔消费者。该案因为正确适用法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

判例二:浙江某教育机构“金蝉脱壳”跑路案

某校外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通过“职业闭店人”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无偿还能力的老年人,并虚构“课程包过”承诺收取家长预付款80余万元后闭店。原经营者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金,新法定代表人以“债务与己无关”拒绝赔付。法院认定原经营者与“职业闭店人”合谋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原经营者有期徒刑5年,并追缴转移资金;协助变更法人的“职业闭店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3        

退费计算规则与证据管理

6、退费规则更加细化  赠课年卡原价折扣计
(1)赠课、折扣必须“原价”计算

条款内容(《解释》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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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根据第十九条规定,若消费者因自身原因(如主动解约、搬家等)要求退费,已消费的课程或服务需按原价和总服务数计算抵扣金额。例如,某培训机构宣传“报48节正课送12节赠课”,消费者总支付1.2万元(相当于正课单价250元/节)。若已消费20节课,则按原价1.2万元和60节总课时计算可退金额,实际消费金额为(20/60)×1.2万元=4000元,剩余可退金额为1.2万元-4000元=8000元。但若经营者无法提供原价交易记录(如未公示历史价目表),法院可参考市场价格重新折算。

(2)期限卡按“剩余时间”计算退款

条款内容(《解释》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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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第二十二条明确,不限次数的期限卡退费时,按剩余有效期占总期限的比例计算退款。例如,消费者购买2年卡支付8000元,使用半年后因消费者单位迁址要求与经营机构解约,可如下计算退费金额:剩余有效期18个月占总期限24个月的75%,应退金额8000×75%=6000元。此规则适用于经营者无过错但消费者因客观原因退费的情形,若因经营者违约导致解约,则需按实际优惠价或折扣比例计算退款。

判例警示:

判例一:学科培训赠课按原价折算退费(适用第十九条)

消费者杨小姐分别于9月和11月两次在广东一培训机构帮小孩报读补习课程。因孩子初三毕业后不再有上课需求,杨小姐要求将剩余课程(普通赠课9课时;VIP60课时、赠课24课时)作退费处理,但机构以按合同规定赠送课时不予退费为由,仅同意退VIP60课时,其余赠课一律不退费。多番沟通无果后,杨小姐向广东消委会投诉。最终培训机构将全部剩余课程(含赠课)分两期予以退款。

判例二:艺术培训期限卡按剩余时间比例退款(适用第二十二条)

2024年,李某为女儿报名某美术培训机构两年期“无限次课程卡”,支付费用9600元。半年后机构因经营问题擅自迁址,导致通勤时间增加1小时,李某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认定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已履行6个月,剩余期限占比75%。应退金额为9600元×75%=7200元。同时,因机构迁址构成违约,判决额外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7、数据举证责任倒置  机构须自证合规经营

条款内容(《解释》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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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说明:第二十五条规定,若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经营者无法提供完整的学员消费记录、课时消耗数据或合同履行证据,法院将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这一规则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大幅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同时倒逼企业完善数据管理体系,避免因证据缺失承担败诉风险,形成司法实践对企业的倒逼效应。

      04        

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必答题

《解释》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教培行业从“野蛮生长”迈入“法治硬约束”时代。在此背景下,教培机构必须将合规内化为核心竞争力,并且立即行动起来:全面修订合同模板,删除“不退费”“单方调价”等无效条款;接入政府预付费监管平台,实现资金透明化;同时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留存课程签到、课时消耗及沟通记录,确保全链条履约数据可追溯。这场法律风暴中,唯有摒弃“收割预付费”的短视思维,以透明服务和合规运营重建信任,才能在这场行业洗牌中穿越周期、赢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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