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伙内部投资,还是操纵市场? 揭秘“华夏公司A计划”房产开发商内部人套利手法
2025-08-06    来源:     作者:林涛

日前,河北廊坊市民刘明忠因与华夏幸福公司高管尉先生等人的所谓内部员工购房“华夏公司A计划”纠纷系列案件浮出水面。该案不仅令刘明忠损失惨重,也让他感受到“司法不公”的心力交瘁。这些案件的背后,不仅涉及众多房产的归属,还牵扯出诸多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折射出了房产开发商内部人员合谋套利的手法。


名义上合伙投资,实际上内部套利


家住河北廊坊固安县的刘明忠与华夏幸福公司高管尉先生多年前因朋友介绍关系熟络。刘明忠称:“作为华夏幸福公司的高管,尉某某每年年底都有销售和回款任务,完成任务后不但可获得提成和奖励,还可以获得房屋二次出售的溢价款。在2018年年底前,尉多次询问我是否有资金,说他们公司年底有内部员工房,只有内部员工可以购买。尉某某跟我介绍和承诺,公司年底推出内部员工房,已经进行了好多年,尉某某和其他公司高管每一年年底都会买,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在正式网签合同前,可以免费更名两次。换句话说就是公司为了年底回款,鼓励员工炒房,并且为了给员工炒房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尉某某还承诺年底出资,来年三月份保证回款,房产再次销售还是公司的销售负责。但是仅限于内部员工。对于我来说,出于对尉某某的信任,也就同意让他顶名。”

“在尉某某承诺来年三月保证回款和溢价款收益的情况下,我于2018年底出资70万元介入,但对于‘付款、选房、签合同甚至于二次出售房产,我均未参与……从具体行为来说我就是一个垫资人,不参与实际操作’。刘明忠称。2019年4月尉某某的妻子孙女士将投资款和溢价款89万转账至他的银行卡里。

首次交易完成后,尉先生再次提出垫资要求,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多次通过打电话及微信沟通让刘明忠继续出资。基于之前的合作,刘明忠同意了。2019年9月,在尉先生的安排下,刘明忠决定投资永定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套牛驼别墅。

两个月后的11月30日,尉先生微信告知刘明忠:华夏公司又开始动员内部员工买房(炒房)了。

当时,刘明忠也了解到,为了年底回笼资金,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在大力促销,促销价每平方米单价7000元。尉向刘表示这个项目也可以按华夏内部员工优惠价购买。“为了取得我的信任。尉某某承诺公寓所有投资有他一半,因为手里暂时没有钱,让我先给他垫付,因为我手里钱也不多,他就让我去融资借款。公寓房款中其中500万是尉吉宏授意我借的,同时承诺500万借款按年利率10%给付利息,2020年年底连本带利归还。因为当时他承诺的卖出日期是2020年3月,我就问他为啥3月份卖完房不归还?他说卖回来的钱还可以周转赚钱,因为我知道他们贷给施工队的利息是24%,并且他们作为施工队管理者有能力保证回款。他当时向我保证,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项目……承诺这500万元的一半算作他的投资。”

于是,在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公寓购买案中,刘出资,尉采取了先前的操作模式,并承诺次年3月左右将案涉房屋尽数卖出可获利。最后,尉选择了29套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公寓,并安排刘向京御万丰公司缴纳了全部房款,其中有两套经尉同意,刘卖给了自己朋友,剩余27套。

当时,刘明忠了解到,该公寓公开售价约7000元/平方米,2020年3月的内部签约价为约5000元/平方米。据刘明忠提供的材料显示:1套牛驼别墅和27套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公寓,刘明忠合计投入了800多万元。


两个项目违约,投资款不返还


首先是牛驼别墅项目的违约。据相关诉讼材料,在卖掉该别墅后,尉先生未如约返还刘明忠出资的房款本金,刘明忠因此提起诉讼。

“在牛驼别墅案诉讼中我才发现尉某某隐瞒了重要事项,包括近100万溢价款的分配,尉某某及其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瓜分了高达百万的溢价款,违背了其承诺的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承诺。”刘明忠陈述,尉某某等人私自串通其财务部同事等,将本应该直接返还给他的123余万出资款,直接转出到魏指定的账户。

其次是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公寓项目的违约。2020年,疫情影响下,尉未能完成销售回款承诺,其仅销售了两套公寓,给刘转账成本和溢价款80万元。

2021年12月15日,因尉离开地产公司,已经无法指派公司销售部门进行公寓的销售,尉先生发给刘明忠两张表格,其中《委托销售承诺函》写明了这25套房产的总面积1130.64平方米和总价款626.5046万元。委托其他销售公司进行销售。刘明忠没有同意,主要原因是尉最初承诺他负责对接公司销售,跟最初承诺不相符。

令刘明忠气愤的是,尉私自把他的牛驼别墅投资款挪转给了华夏幸福员工尹某等个人。加上25套公寓始终未能售出,刘明忠还因此找到尉的家中询问牛驼别墅款和公寓回款事宜。

“由于尉否认之前所有承诺,别墅投资款不给我,公寓投资款也不给我,更别说500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了!实在没办法了” 刘明忠说自己开始起诉。


合伙投资还是合谋欺诈?


据了解,在诉讼中,尉先生等人提出了“华夏公司A计划”政策来说明其获取高溢价的合规性。本案涉及的公司有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华夏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永定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固安京御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明忠质疑,尉所说的判决书上写的华夏公司到底指的是哪一家公司?

综合来看,所谓的华夏公司推出内部员工A计划购房优惠政策,就是,华夏公司内部员工可以用年终奖购房,并享有免团购、价格折扣,优惠、再售更名等优惠政策。但是这个华夏公司没有人知道到底指的是哪家公司,没有明确说。

在诉讼中,对于“A计划”的文件政策依据与具体内容,仅仅是口头证明,且拒绝出示公司的奖金审批单,上市公司员工奖金公示表,以及该员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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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出示有效证据和辅助证据的情况下为什么法院依然判定A计划合理合法?”刘明忠对此充满困惑,尉某某并未告知其所谓“A计划”的具体内容,亦未提及可能的风险或代价。他也从未参与而是仅仅支付全部购房款。

并且,所谓“A计划”的内部优惠与一套房产3份合同3个价格的情形也大相径庭,前两份为内部购房协议,最后的网签合同,是在二次开庭前,刘明忠代理律师强烈要求下,法院出具调查令,刘明忠代理律师去固安房管局调查,才知道所有涉案房屋在2022年5月已经全部网签到公司高管名下。

据刘明忠介绍:在牛驼别墅案中,本来2023年就在牛驼法院开庭,尉某某称已经把刘明忠投资的成本123余万转给尹某等高管,辩称这些钱是刘明忠应该给的,被法院判决驳回。因在庭审前,尉隐瞒了该房产实际销售价格和他自己在法庭承认的100余万溢价款,刘明忠上诉至廊坊中院,但是廊坊中院刘法官没有支持刘明忠的主张,后来本案跟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公寓合并审理。

刘明忠说:“回到固安法院后,奇葩的事就出现了,尉把自己汇给第三人林某的五万元钱,说是给我的别墅投资款,法院支持了,尉某某通过我给杜某某的五万元钱,也说是给我别墅的投资款,即便我出示尉让我给杜某某汇款的微信和转账记录。固安法院张法官依然支持尉的主张。到了廊坊中院二审的时候,双方质证后,法官当庭驳斥了尉的张冠李戴。但是奇葩的是,判决书依然是维持原判。这次廊坊二审的法官就是曾经二审支持尉合并审理主张的刘法官。”

在固安京御万丰公司公寓案中,因刘明忠把所有房款均交给了固安京御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是万丰公司是和尉某某、尹某和另一个尹某等签署的合同,刘明忠主张的万丰公司和尉某某、尹某和另一个尹某等其他被告共同返还刘明忠投资款和相应的利息被认定无效。

据刘明忠透露: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法院张法官判决合同有效后,刘和律师找到张法官,问他到底哪一份合同有效时,该法官含糊其词,口头说第二份合同(指2020年3月签署的单价5000元的合同),又问法院调查房管局备案的合同算不算有效?法官又含糊其词。刘明忠又问,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万丰房产算不算一房两卖《所有房产已经网签备案》?现在的房主《刘某、王某某、王某、尹某、尹某、张某某》和万丰房产公司是不是该返还刘明忠投资款?法官先说刘明忠没主张这一条,刘明忠拿出上诉状,上诉状第二条明确主张万丰房产和其他被告返还投资款,这时法官却说没想到这个层面。最后刘明忠要求书面答复,法官拒绝。刘明忠称判决书就是一个“笑话”。

刘明忠还质疑说,身为当时京御万丰公司主要领导的李某某,以及尹某和另一个尹某等人主张该计划系用京御万丰公司“年终奖”抵扣房款,但尉某某等7人提交的在职证明证实其劳动关系归属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地产公司本身),依法无权享有地产公司年终奖。并且,若合同包含“A计划”,则涉嫌虚构劳动关系套取资金(如李某某、尹某各申报91万元年终奖),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偷逃税款的规定。

对于“A计划”是否真实存在,且具体内容是什么?华夏幸福基业总部总裁办的赵先生在电话中多次以太久了、记不清了等予以回应。

刘明忠认为,实际上,整个购房转售获利交易过程为:在华夏幸福、永定河公司等的授意下,京御万丰公司一次性大量出售房屋,以快速回笼资金;刘某等6人利用员工身份优惠销售以完成业绩;尉吉宏作为联系人,获得介绍费。刘明忠作为投资人,获得房屋转售后的溢价款。整个交易所有涉案人员均参与其中,作为公司高管,很多政策制定包括销售价格,涉案人员都有可能参与,李某某离职前为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尹某为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另一位尹某为前期部总经理-----

刘明忠表示,上述行为不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背中央及廊坊市禁止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规定。而且“法院认定‘原告与尉某某等人实为共同投资购房行为,故各投资人之间应依据投资协议及盈亏情况解决投资纠纷’未揭露交易实质隐藏违法目的,侵害我的财产权益。不久前,我已经申请河北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这系列房产买卖纠纷不仅关乎投资者的巨额财产权益,也涉及开发商是否操纵市场、内部人违规套利,还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其走向值得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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