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法院判决书,如同一把精准的解剖刀,层层剖开了鄂尔多斯一起土地纠纷背后的病灶。2025年7月14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2025】内0603行初69号)作出判决,确认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注销鄂国用(2002)字第48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政行为违法。这一判决,不仅为持续近一年的争议画上了法律句号,更揭开了一场由行政违法引发的连锁反应——从土地证被莫名注销,到建材市场遭暴力强拆,再到合法权利人被行政拘留,70余家商户落得血本无归的境地。这起事件所暴露的既是权力运行的失序,更是对营商环境的致命伤害。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一、从“合法持有”到“莫名注销”:土地证背后的行政失据
1998年,李济元通过弟弟李根元协调,以企业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随后投资数百万元建成建材市场,持有土地证近23年。这本该是“持证经营”的范例,却在2024年迎来荒诞转折——土地证原件仍在李济元手中,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却以“兴胜建材构件有限公司申请”为由将其注销。
法院判决书早已戳破这层所谓的合法外衣:注销档案里,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企业申请”,仅有李根元的一纸虚假承诺。李根元声称“土地证原件遗失”,对原件仍在李济元手中的事实却视而不见;不动产登记中心既未核实该企业是否真实存在(自治区市场监管数据显示该企业从未注册),也未查验土地证原件,更未履行询问义务,仅凭一纸承诺和房屋征收中心的“证明”便完成了注销。这种操作,完全违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查验权属证明、核实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堪称行政程序违法的典型案例。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被注销的土地证本身就存在诡异之处——2001年发证却使用2002年证号,还为“虚拟企业”办了证。即便如此,在李济元持续经营近30年、每年缴纳税费,甚至城管部门曾允许其复工的背景下,这份土地证早已成为其合法权益的凭证。但自然资源局对这一切视若无睹,为后续的强拆埋下了“定时炸弹”。
二、强拆的“合法性”幻象:建立在违法行政上的暴力行为
有了被违法注销的土地证,内蒙古兴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强拆行为,竟堂而皇之地展开了。该公司声称依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这份协议的签订基础,正是那份已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注销行为。
从法律逻辑而言,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具有“传导性”。自然资源局的注销行为是整个征收、拆迁环节的前提,这个前提被判定为违法,后续的补偿协议、强拆行为自然就失去了合法基础。更何况,这份协议本身就疑点重重——兴蒙公司与李根元签订协议时,明知李济元是实际经营者,却刻意绕过权利人;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明、刘一博在未见过土地证原件、未进行实地调查,甚至不知晓70余家商户存在的情况下,就草率出具“协议真实有效”的证明。
强拆需经过法定裁决、申请法院执行,且进行证据保全。但兴蒙公司的强拆,既无合法依据,也未对商户进行补偿,更未安排新的经营场所。在十余次强拆中,商户的货物被掩埋、设备被损毁,多年积累的生意瞬间崩塌。这种暴力行为,本质上是对产权的公然践踏——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份违法的注销决定。
三、维权者被追责:执法方向的彻底错位
在这场闹剧中,最令人寒心的莫过于维权者的遭遇。面对强拆,李济元的阻挡行为是对自身合法财产以及身后70多家商户的本能保护。但结局却是:强拆者未被制止,李济元反而被东胜警方以“阻碍施工”为由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
这种执法方向的错位,根源在于对“合法权益”的认知出现偏差。根据《民法典》,所有权人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李济元持有土地证原件,实际经营近30年,其权益理应受到保护。警方在出警时,首先应审查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当兴蒙公司拿不出合法的拆迁依据,而李济元能出示土地证时,警方的职责应当是制止违法强拆,而非处罚维权者。
而这种“不问是非只看结果”的执法方式,不仅让李济元身心遭受创伤,更向社会传递了可怕的信号:合法维权可能被追责,而违法强拆却能畅行无阻。商户们的愤怒不无道理:“政府不管强拆,反而抓老板,这样的环境谁敢来投资?”
四、营商环境的“蝴蝶效应”:一次违法行政对市场信心的摧毁
70余家商户的遭遇,是这场行政违法最直观的代价。他们与李济元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却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失去了经营场所,货物损失、客源流失、租金打了水漂。其中不乏经营十余年的老商户,他们曾从“暖城”鄂尔多斯的营商环境中受益,最终却因一场权力失序而血本无归。商户们和李济元多年的辛苦经营一朝被毁,判决之后,他们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补偿?
营商环境的核心是“预期稳定”——市场主体相信,只要合法经营,财产权就会得到保护,行政机关会依法办事。但在这起事件中,行政机关的违法注销打破了产权稳定的预期,强拆打破了经营安全的预期,不当处罚打破了维权有门的预期。这三个预期的崩塌,比任何负面宣传都更能摧毁市场信心。外地商户纷纷退货、本地商户不敢再投资,这是对权力任性的深深忧虑。
法院的判决确认了行政违法,但挽回损失、修复信任的路还很长。那些被强拆的厂房需要赔偿,那些失业的商户需要安置,更重要的是,违法行政的责任人需要被追责——无论是自然资源局未依法审查的经办人,还是房屋征收中心草率出具证明的工作人员,都应为这场闹剧付出代价。
这场行政违法,夹杂着普通商户乃至其背后几十个家庭的血泪:营商环境不是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行政决策、每一次执法行为中。一次违法注销,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次权力失序,可能摧毁数十年积累的市场信任。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行政行为经得起法律检验,才能守住“暖城”的温度,留住投资者和营商者的信心。